沈建德
馬英九「竊台週記」說,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台北中山堂,
安藤利吉向中華民國呈遞降書,台灣光復不應被扭曲;
他另又說,日本在台北降書,是重要歷史事證,
代表台灣回歸中華民國版圖,
具法律拘束力。
可是查遍檔案,沒有這份降書,
中華民國竊台事證多一樁!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三日陳儀親批的
「台灣地區受降文獻及紀念品清單」共十項,
計開:一號命令安藤利吉受領證,備忘錄受領證、
受降典禮簽名簿、受降典禮簽名單、照片、
日方簽字用筆墨盒印泥、安藤利吉官章、
總督府印、新生報兩份;
也沒有安藤利吉降書。
日軍總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在東京橫濱港美國軍艦上呈遞降書,
然後麥帥發給第一號命令,
令海內外日軍向指定戰區司令官投降。
依令,中國戰區向蔣介石投降。同年九月九日,
日軍在南京向蔣呈遞降書,由何應欽接受。
請注意,何在降書上明寫是代表
聯合國(盟軍)的利益接受降書,而不只代表中國。
雙方簽字之後,蔣介石發給日軍他的第一號命令,
令中國戰區日軍向區內各地指定人員投降,在台灣是陳儀。
十月二十五日陳儀來台受降,國史館引用「台灣省通志」
轉載自新生報叢書之敘述,
謂,受降典禮上,陳儀將他的
「第一號命令及受領證交參謀長柯遠芬轉交安藤利吉。
安藤利吉在受領證上簽字完畢,
由日方代表諫山春樹向陳兼總司令呈上降書,
陳兼總司令審閱無誤後,即命日方代表退席」。
這段敘述的問題在,
照程序,日軍須先投降,
盟方才能向它發布命令,
亦即先遞降書再發第一號命令,
在東京如此,
在南京也如此,
在台北次序相反,
不太可能。
且若安藤利吉有向陳儀呈遞降書,
為何降書不在陳儀的「受降文獻清單」?
而學術界及新聞界也很多人找不到安藤利吉的降書?
馬英九說有,應該立即公布才是負責任的行為,
以免又多添一條「說謊」的惡名。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