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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08/07/07
中央社記者魯莉詩、羅廣仁台北七日電

第十二屆國家文藝獎得獎名單出爐,

六名得獎者為攝影師李屏賓、建築師李祖原、

作曲家李泰祥、作家施叔青、

表演藝術家劉若瑀和畫家劉國松。

國家文藝獎將在九月份舉辦頒獎典禮,

得獎者將獲得新台幣六十萬元獎金。

評選委員認為,六名得獎人長期努力的

創作精神和專業素養,對台灣藝術發展有很大貢獻。

其中,李屏賓的攝影有獨特的人文思維與視野觀照,

以攝影專業豐潤了電影的影像風格。

李祖原的建築作品表達中華文化的哲學思考,

展現獨特的美學造詣,影響台灣當代建築文化的

主體性思維。
李泰祥的創作兼具技巧和精緻,

又能融合不同的民族風格。

施叔青的「台灣三部曲」系列作品對台灣意識的形塑,

有深入的觀察和著墨,深刻有力的突顯台灣人長期

以來的歷史命運。
劉若瑀將西方托夫斯基身體訓練

結合東方武術、擊鼓、太極導引等元素,

探索出以靜坐、苦行為表演質地的「當代肢體訓練法」。

劉國松的抽象水墨畫風別具一格,

展現不斷創新的努力與毅力。

評選過程經過提名與復審階段,

再由以東海大學創意與藝術學院院長倪再沁

為首的八名決審委員審定獲獎名單。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黃明川表示,

國家文藝獎自第八屆開始就不把得獎者區分為

文學、藝術、戲劇等類,改用其專業職稱稱呼他們,

如稱劉若瑀為「表演藝術家」,因此也沒有

「某一類別從缺」的問題。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自八十六年開始辦理

「國家文藝獎」,獎勵具累積性成就的藝文工作者,

評選標準為藝術創作或演出的專業性及其持續性。

但黃明川說,評審委員在評選標準上有很大的

詮釋空間,以決定他們認為合適的得獎者。

大部分委員認為「藝術性」是最重要的,

如此才能和「行政院文化獎」、「總統文化獎」

等作區別。
黃明川也指出,為擴大國家文藝獎的影響力,

將和大專院校合作,舉辦講座與展演等活動,

並拍攝得獎者的紀錄片,在公共電視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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